根据人社部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开始,经济师考试部分地区实施单独划线政策!

此项通知包含了10项职业资格考试,我帮大家摘录了其中与经济师相关的重点内容,包括证书实施范围、证书申领和发放、证书有效期及通知实施时间等内容,详情如下:

单独划线实施范围

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初级、中级、高级经济师考试;

单独划线的地区包括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


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单独划线的合格标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向社会公布。

说明:

(1)在单独划线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在单独划线地区之外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可向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申领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3)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按现行证书管理程序印制发放。已推行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相应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点赞(0) 打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