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不需要每年都参加,只需要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即可。 二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20学时,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为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法。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执业资格,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指的是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都要接受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都必须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二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没一注册有效期的内用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且取得相应的证明的,可抵充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冲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①参加全国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时, ②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③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注教材的,第一、第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