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改为发放电子证书有:广东、内蒙古、浙江、四川、江西、河南、北京、天津、云南、山西、广西、贵州、西藏共计13地区。 根据规定,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实行后,纸质证书不再制发和补发。同时,也有部分地区专门开放了电子证明打印通道,证书没下来前可以先使用电子版证明。 目前统计到开放打印电子证书/合格证明的地区有:河北、上海、青海、福建、河南、甘肃、江苏、新疆。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邮寄领取: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个人领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准考证原件、《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同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个人领证: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成绩单: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