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避免重复征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 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0%。 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人、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规定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5. 征收管理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
31日止。